去年底,看好北京国际奢侈品展上就有一件标价1.1亿元的金丝楠罗汉床。
家具厂觉得杨小姐的取样存在局限性,山东山东要求重新鉴定。杨小姐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家具厂所提供的家具给她造成了损害,投资因此退一赔一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杨小姐称,待更多合她与家具厂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材质为缅甸酸枝木,待更多合家具厂也向她作出不会掺假的承诺,但之后仍故意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材料,掺杂、掺假,明显存在欺诈的故意。一中院二审后认为,看好专业部门的鉴定结论只是证明家具厂的红木家具中部分存有瑕疵,看好而且根据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情况说明表示,此瑕疵的鉴别需要相当高的专业水平。而且杨小姐在购买家具时,山东山东多次在专业人士的陪同下到家具厂查看实物,山东山东所有的家具都是杨小姐验看白坯后才上油漆的,如果杨小姐在此过程中已经明知材料不是约定的材料,那么她的行为属于知假买假,不应受法律保护。
2个月后,投资杨小姐委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该红木家具进行鉴定。家具厂则辩称,待更多合花梨木与酸枝木的花纹极为相似,待更多合不通过专业的器材鉴别一般是无法区分的,工人在制作家具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将两块木料混淆的情况,不存在故意欺诈的行为。
为此,看好杨小姐支付鉴定费1000元。
杨小姐交付家具厂4500元定金,山东山东约定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货款。鉴定书表明:投资整套红木家具只有一处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是花梨木外,其余都是酸枝木。
杨小姐不服,待更多合提起上诉。看好法院在2008年7月委托国家林业局华东木材及木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家具进行鉴定。
日前,山东山东深圳市一中院对杨小姐退一的请求予以支持,赔一请求则不予支持,判决家具厂返还杨小姐家具购货款7万多元及赔偿鉴定费1000元。2007年7月,投资杨小姐在深圳市一家家具厂柜台购买了一套红木家具。